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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对方韩事件的几点看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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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对方韩事件的几点看法

在2012年春节方韩事件之前,我对方舟子没有什么了解,只是通过报道知道他曾经打过假,没有购买过方舟子的书,也没有看过他的书。

对韩寒,应该说通过看他的书,对他是有一些了解的,我曾于2000年12月20日买过他写的《三重门》(作家出版社出版),而且从头到尾看完了。看完《三重门》后,我的感觉是他写的书不怎么样,没有宣传的那么好。当然,可能也有人认为写得很好。此后,我再也没有买过韩寒的书,包括他组织编辑出版的很有名的《独唱团》。韩寒在博客上写的文章,我是有看过一些的。对韩三篇之前的博客文章,应该说我还是赞赏的。虽然我对韩三篇之前的博客文章是欣赏的,但是对方韩事件我仍坚持中立和公正的原则。

我认为,质疑和反驳质疑都是公民的权利。对公众人物,我们都应该有质疑的权利,公众人物也应该允许被质疑。根据我对言论自由的理解,方舟子对韩寒的质疑没有超出言论自由的范畴。当然,对方舟子的质疑,韩寒有反驳质疑的权利和自由,也有不理睬质疑的自由和权利。

在质疑和反驳质疑过程中,我赞赏理性分析,反对人身攻击。对任何人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,肯定不属于言论自由范畴。因此,对韩寒文章中一些过激的话我是不认同的。在质疑和反驳质疑过程中,我欣赏注重文明,摆事实,重证据,讲道理,说理性、平和、负责任的话。我不会支持情绪化的过激言论。

有人在关注方韩事件中,提出让韩寒当场进行写作的建议,来证明韩寒的文章是不是代笔的。对这个建议,我是不会赞成的,作为曾经也写过几篇豆腐块文章的人来说,体会到写文章不是体育比赛和总统竞选。有的人就是需要在安静的情况下,才能进行写作。

有人在方韩事件中,指责方舟子不应该关注韩寒文章是否代笔的小事,认为应该去关注更大更重要的事。对这种指责,我认为是毫无道理的,如果一个人认为要关注食品有假的大事,那么就自己去关注好了。任何公民都有自由去选择关注对象的权利,方舟子也一样。

对韩寒,我要说的是,对有人质疑你代笔,不要过于紧张激动情绪化(这是你文章给我的感觉,你可能不觉得自己紧张激动情绪化),你可以证明自己没有代笔呀。方法有很多,可以与方舟子对质,也可以开记者会让记者任意提问,通过与人的交流是可以让别人知道文章是不是你写的,发现真相的最佳方式之一是自由地交流,通过交流自证清白。还可以写文章进行反驳,民国时期的一些文人不是经常进行这样的笔战吗?采用写文章的方法,第一可以让人看到你写文章的能力到底如何,以此来证明“我行”,二来可以赚取稿费,当然稿费不一定很多,对可以拿出2000万元的你,不一定看得上。如果,你不愿意进行笔战,我猜测,一是可能你心虚,因为你知道自己没有这个能力,就没有了底气,二是可能你不敢,因为由于你没有这个能力,被人知道你的底细后你的利益将会受损,所以你不敢,三是可能有其他我猜想不到的原因。当然,这些仅仅是猜测,猜测就不一定准确。你选择诉讼的方式,这是你的权利。可惜的是选择诉讼,让我失去了看到了你用交流和文章自证清白的机会。

在方韩事件中,我有一些感悟,觉得我们可以认可、欣赏、敬重、钦佩一个人,但不要崇拜任何人。因为,去崇拜人,就为被崇拜的人奴役自己提供了思想基础,营造了被奴役的环境。对方舟子和韩寒,我是从不崇拜他们的,也不是他们的粉丝,我从不当别人的粉丝。我也反对网友不分是非,无条件去支持方韩中的任何一个。对方韩的言行,根据《世界人权宣言》的价值标准进行评判,或支持或批评,或认可或反对,可以让人少走弯路,减少失误,防止错误。

如果,有人看了这篇文章想与我交流的话,请以“独立地思考,自由地表达,平等的交流、交锋,海一般包容一切的胸怀”作为交流底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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